重庆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科技馆的委托,对重庆科技馆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车位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本项目为收取租赁费。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国家或市级信息登记备案节能服务公司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重庆科技馆(http://cqkjg.cn)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 8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0年 8月21日-2020年8月27日(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重庆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供应商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重庆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51522028@qq.com(邮箱)。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联系代理机构该项目负责人,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潘莉 电 话:13637885685
备注: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且于递交磋商文件前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磋商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磋商地点:重庆科技馆B区三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文星门街7号)。
(六)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3:30。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前一天下午17:00。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中山支行
账 号:11261000000411481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科技馆”(http://www.cqkjg.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采购人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入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磋商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内容
1.1“失信被执行人”;
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莉
电 话:13637885685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村21号
(二)采购人:重庆科技馆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1863036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文星门街7号重庆科技馆
(三)现场踏勘
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不组织,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其在递交磋商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所有风险、义务内容已经全面了解,并在其磋商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
现场探踏联系人:胡招广 联系方式:61863035